投資人專區

董事會

董事會為公司最高治理單位主要職責包括經理人之任免選任與提名、審議公司營運計畫及重大營運項目、擬定盈餘分配、核定各項重要管理辦法等。本公司爰依「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範,選任董事會成員應注重性別平等,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其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包含:營運判斷能力、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經營管理能力、危機處理能力、產業知識、國際市場觀、領導能力、決策能力。

本公司訂有「董事選舉辦法」規範全體董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另制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就董事會、個別董事成員及功能性委員會績效予以評估,參酌評估結果作為遴選或提名董事與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參考依據。

 

董事會成員

本公司依公司章程規定,董事會設置董事9(包含獨立董事4),每屆任期3年,董事之選任依公司法第一九二條之一規定,採候選人提名制,董事候選人提名之受理方式及公告等相關事宜,依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相關法令規定辦理。董事成員皆產學界之達賢,除具備充足之公司治理與產業
技術經驗外,亦具備豐富之金融、財務、會計、法律等專長。

董事職稱學經歷
董事長
黃景豐
景智投資(股)公司
董事
黃錦雲
油昌投資(股)公司
董事
沈建華
玟鏵投資(股)公司
董事
黃景成
景裕投資(股)公司
董事
郭宗霖
獨立董事
沈大白
獨立董事
方至民
獨立董事
謝明宏
獨立董事
孫欣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
本公司已訂定董事會成員多元化之政策及具體管理目標如下:
本公司於1121219日董事會通過訂定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該案亦經113221日股臨會決議通過。另本公司於112410日董事會通過訂定本公 司「董事選舉辦法」,該案亦經112519日股東會決議通過。
依據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二十條及「董事選舉辦法」第三條,訂定多元化方針,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一、 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
       二、 專業知識與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
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其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包含:營運判斷能力、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經營管理能力、危機處理能力、產業知識、國際市場觀、領導能力、決策能力。
本公司董事會成員之提名及遴選係遵照本公司「公司章程」第二十條之二規定,採候選人提名制。除遵守董事選舉辦法執行選舉事宜外,亦敘明各候選人學經歷資料供股東參酌;為達成董事會成員多元性的目標,董事會提名之候選人,更遵守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定。

本公司於 112年度股東常會(112830)選任董事共9(含獨立董事4) ,董事會成員皆產學界之賢達,具備多元互補之產業經驗及金融、財務、會計、法律等專業能力,符合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管理目標,本公司董事會多元化政策之具體管理目標及達成情形如下:
管理目標

達成情形

女性董事比率目標 20%以上

達成

獨立董事席次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達成

獨立董事連續任期不宜逾三屆

達成

董事成員中取得與公司業務相關所需之國家資格考試並領有證書者至少一席。例如:資訊、法律、會計或財務金融等。

達成
本公司董事會成員皆為本國籍,年齡分布在41~502(占總席次22.22%)51~604(占總席次44.44%)61703(占總席次33.33%)。為促進董事會成員組成之性別平等,目前董事會共2位女性董事,占總席次22.22%。本公司考量多元化面向,全體董事均具有豐富之
營運判斷及經營管理、危機處理、領導決策能力及產業相關知識。董事成員中,郭宗霖董事擁有中華民國會計師資格,孫欣獨立董事則具備中華民國律師及美國紐約州律師資格。
董事會之運作情形

本屆董事會任期自 112 年 8 月 30 日至 115 年 8 月 29 日止,成員計 9 人。迄今開會次數共 15 次(A),董事出席情形如下:

職 稱

姓 名

實際出(列)

席次數(B)

委託出席

次數

實際出(列)席率

(%)((B/A)

備 註

董事長

景智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黃景豐

15 0

100%

董 事

油昌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黃錦雲

15 0

100%

董 事

玟鏵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沈建華

15 0

100%

董 事

景裕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黃景成

14 1

93%

董 事

郭宗霖

15 0

100%

獨立董事

沈大白

15 0

100%

獨立董事

方至民

14 1

93%

獨立董事

謝明宏

15 0

100%

獨立董事

孫欣

12 3

80%

董事會暨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

本公司於112年9月8日經董事會通過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每年應至少執行一次內部董事會及各功能性委員會之績效評估,且應至少每三年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評估一次。績效評估結果應於次一年度第一季結束前完成。

本公司內部董事會績效評估之範圍,包括整體董事會、個別董事成員及各功能性委員會。採用內部問卷方式進行,上開績效評估結果將作為遴選或提名董事時之參考依據,並將個別董事績效評估結果為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參考依據。每年問卷悉數回收後,將依評估辦法分析,將結果提至薪資報酬暨提名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

本公司董事會暨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之評估週期、評估範圍、方式及評估內容如下:

評估週期 評估範圍 評估方式 評估內容
每年一次
1.整體董事會

2.個別董事成員

3.功能性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
 –薪資報酬暨提名委員會
 –永續發展委員會
1.董事會績效(內部自評)

2.個別董事成員績效(成員自評)

3.功能性委員會績效(內部自評) 
 –審計委員會
 –薪資報酬暨提名委員會
 –永續發展委員會
1.董事會績效評估項目:
•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
• 董事會組成與結構。
• 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
• 內部控制。

2.個別董事成員績效評估項目:
• 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
• 董事職責認知。
•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
• 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
• 內部控制。

3.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項目:
(含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暨提名委員會及永續發展委員會)
•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 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 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 內部控制。

 

評估結果
• 本公司已於114年1月完成113年度董事會績效內部自評作業,並將結果提報至114年2月26日董事會。
• 本公司已於114年7月委請「社團法人臺灣誠正經營學會」執行辦理本公司114年董事會績效外部評估作業,並已將外部評估結果提至114年12月24日薪資報酬暨提名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
• 本公司已於115年1月辦理114年度董事會績效內部自評作業,並已完成評估結果報告,預計提至115年第一次薪資報酬暨提名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

114年董事會績效外部評估結果(已提至114年12月24日董事會決議)

113年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已提報 114 年 2 月 26 日董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