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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管理策略與目標

本公司作為一家以研發創新為核心之企業,並以品質至上、永續產品及智慧製造為產品開發理念,致力於研究與開發更高效、節能、環保之水泵產品,擁有多項研發專利與商標,並與專業智慧財產管理顧問合作,定期檢核公司研發專利與商標效期,另針對主要銷售國家展開專利布局。

本公司為推動永續發展及商業模式創新、有效管理、運用及保護智慧財產,並強化本公司公司治理架構,以達成永續經營目標,特訂有「智慧財產管理計畫暨政策」,並建構一套與公司營運目標結合之智慧財產管理體系及研發策略,以維護公司產品競爭優勢及研發成果。

本公司智慧財產管理計畫暨政策範圍包含本公司及子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之員工(包括不定期及定期契約人員)及參與本公司或子公司研發計畫之外部人士所產出或取得之專利、商標、著作等權利、營業秘密及其他無形智慧資產。

本公司為確保智慧財產管理計畫暨政策之落實,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智財管理之精進及執行結果。

智慧財產管理計畫暨政策

智慧財產管理計畫

  • 專利權管理計畫

因應公司事業版圖擴展、業務範圍增加,需針對主要銷售國家展開專利布局。為保護公司研發成果及技術領先地位,當公司凡有專利申請之需求時,須依照研發作業及研發成果暨研發紀錄簿管理辦法辦理,並將相關資訊登錄於智慧財產清單進行管控,以取得高品質專利保護,並降低專利風險。

  • 商標權管理計畫

因應公司事業版圖擴展,需就公司主要之服務類別申請商標,以增加企業形象與知名度。為保護公司之無形資產,當公司凡有商標申請之需求時,需交付商標申請相關資料(如文案、圖樣等)予管理部,經相關會議決議後,得由管理部逕自轉交委外服務提供者提出申請,並將相關資訊登錄於智慧財產清單進行管控,後續亦隨時監管及評估商標註冊佈局規劃。

  • 營業秘密管理計畫

營業秘密攸關公司營運及技術核心,針對公司機密文件,本公司已制定「智慧財產機密文件管理辦法」,所有相關之機密文件皆適切妥善處理,使其機密性受到最佳保護,以健全機密文件之管理。

為了保護公司之營業秘密,針對新進員工,皆應簽署載明智慧財產相關約定之「勞動契約」;針對離職(或退休)員工,則依「員工離職作業管理辦法」辦理離職員工手續,若離職員工涉及本公司重要智慧財產,由單位主管進行面談,面談時並應提醒離職員工相關智財規定,且離職前須簽署「員工保密暨離職後行為規範協議書」,以約定特定智財之權利歸屬及特定之保密要求。

針對公司機敏資訊,應依下列規定進行機密管理,以確保智慧財產之機密性、完整性、可用性:

    • 人員管制與機密文件管制應依「智慧財產機密文件管理辦法」管理。
    • 電腦網路設備管制應依資訊安全管理辦法管理。
    • 環境設施管制,各單位得自行劃分管制區域(如電腦機房、工廠、實驗室、密件文件儲物櫃等),非該單位人員或權責人員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進入或取用文件。

智慧財產管理執行情形

  • 本公司已於114月8月7日將智慧財產管理執行情形提至董事會報告。

智慧財產管理執行情形(已提報114年8月7日董事會)

  • 專利權管理

本公司截至114年12月31日止,擁有之專利累積共137件,多項獨家專利遍布台灣、馬來西亞、美國、中國、韓國、菲律賓、泰國、印尼、越南、日本、歐盟等19個國家。

  • 商標權管理

本公司截至114年12月31日止,擁有之商標註冊共289件,遍布於台灣、中國、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尼、英國、越南及澳門等39個國家。

  • 營業秘密管理

本公司已針對所有新進員工及離職(含退休)員工進行相關宣導並皆已簽署「勞動契約」或「員工保密暨離職後行為規範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