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為落實永續經營理念,健全公司在環境保護、社會責任及公司治理三大領域之經營體制,以達永續發展目標,業於 113 年 3 月 15 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立「永續發展委員會」,並訂定「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規程」,協助董事會執行永續發展相關決策,強化董事會職能及管理機制。
本公司永續發展委員會依據「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規程」第四條,下設主任委員、執行秘書、與 ESG 任務小組,主任委員係由永續發展委員會召集人黃錦雲董事擔任,執行秘書由管理部組長擔任,ESG 任務小組則分別依 E(環境)、S(社會)、G(治理)三大範疇,由18 個部門所組成。
永續發展委員會運作方式依本公司「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規程」辦理,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並每年至少一次向董事會報告永續發展推動情形。